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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
        ·尊敬的各位朋友:你们好!欢迎您访问石龙区人民法院网!我谨代表石龙区人民法院向关注和支持我院网站的广大网友表示真诚的谢意!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院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石龙区人民法院现有在编干警38人,中共党员33人。内设机构改革后现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法警大队6个部门。自2007年以来我院持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2021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全院干警的支持配合下,自觉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武装头脑并外化为工作实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升自身政治素养和政治觉悟。全年,班子成员勠力同心,以“抓党建促审判执行质效,用司法成果检验党建工作成效”为目标,持续抓好思想政治学习、司法为民和司法办案工作,全力促进全院基础及整体工作稳步推进、持续提高并创先争优。一年来,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06件,其中受理诉讼案件741件,审结706件,结案率为95.28%;受理执行案件465件,执结421件,结案率为90.54%。审判质效持续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方阵,执法满意度继续保持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全院干警无重大违纪事件发生,无新增涉诉信访案件发生,承担的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持续显现,群众满意。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显着。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稳中有进。由于成绩突出,2021年8月,国家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授予我院“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被市中院表彰为“全市优秀基层法院”;被平顶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表彰为全市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被石龙区委、区政府表彰为“全区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被区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石龙区优秀基层工会”和“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等多项荣誉。人民法院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司法机关,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灵魂和生命,既需要法官的辛勤努力和开拓创新,更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理解和支持。目前,石龙区人民法院网站开设了多元化的栏目:法院概况、新闻中心、审务公开、队伍建设、法学园地、司法网络等栏目。在这个网络平台上,不仅可以了解到法院审判工作动态,还可以交流司法工作经验,查询最实用的法律知识;不仅可以体悟法官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热情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面貌,还可以监督案件的审判全程和法院各项工作。石龙区人民法院网自开通以来,积极弘扬法治精神,展示法院风采,深化司法公开,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联系的桥梁,得到了广大网民的热情关注、支持与信赖。司法为民铸公正,一片丹心映天平!衷心希望您更多地光临我们的网站,关注我院的工作,并竭诫欢迎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谨致美好祝愿和诚挚谢意!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波 2022年4月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现有在职干警38人,领导班子7人,正、副院长3人,执行局局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各1人(纪检组长属于派驻),员额法官7人。内设机构改革后现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5个职能部门。近年来,石龙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和区政协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坚持从严治院、素质强院方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队伍促审判,抓审判促发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队伍建设实现了“五个提升”,即干警的思想政治素养不断提升,业务素质不断提升,司法水平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不断提升,廉洁司法意识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得到不断的深化和提高。该院连续五年获得省市级综合表彰,先后获得全省优秀法院、全市优秀基层法院、二等功法院、嘉奖法院、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2007年至今,该院一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暴力贿选,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的“村霸”“乡霸”和宗族恶势力。二、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乱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画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狂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三、以高新引诱招募船员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四、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收“保护费”等涉企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五、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六、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七、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等恶势力。八、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黑恶势力。九、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 2016年度石龙区人民法院决算公开情况 说 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石龙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裁判生效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在审案件。 3.依法审判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司法鉴定权和司法决定权。 5.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7.主管本院的监察工作。 8.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9.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完成应由石龙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龙人民法院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执行庭、执行综合科、审管办、司法技术科、信息技术科、行政科、监察科、法警队、少年刑事审判庭18个科室。 二、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本级决算;没有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753.08万元,支出总计794.9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为1043.07,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37.44万元,下降15%;支出总计增加312.14万元,增加65%。其原因为工资调标、医疗金、住房公积金、养老金支出增加。 2、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05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9.38万元,占97%;其他收入23.7万元,占3%。 3、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79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85万元,占46%;项目支出426.05万元,占54%。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人员经费为367.4,日常公用经费为1.45,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支出为426.05。 五、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总金额为135.96万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三公经费决算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46万元,比上一年度减少50%。主要采取压缩日常车辆经费支出; 2、没有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已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 4车辆保有量19辆。 5没有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石龙区法院2016年决算附件请点击:http://slqfy.bjbxqh.com/upload/1505954007167511331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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