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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
        · (2022)豫0106破 1号 本院根据郑州昶豫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4月19日裁定受理郑州昶豫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昶豫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4月28日指定郑州昶豫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担任昶豫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昶豫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2年7月1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通讯地址: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与兴业街交叉口南100米工业路115号昶豫公司院内;联系人:耿志鑫、雷晓峰;联系电话:18838035661、18530097007;邮箱:zhmcpa966@163.com。债权人也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详见附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昶豫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召开地点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一: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hnfypcpt.com附件二: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 (2022)豫0106破1号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豫01破终1号民事裁定,本院于2022年4月19日裁定受理郑州昶豫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本院决定成立郑州昶豫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指定郑州昶豫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担任郑州昶豫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材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 根据郑州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要求,自2022年5月5日起,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暂停线下立案、开庭、听证、案件查询和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可通过线上立案、远程开庭、电子送达、远程申诉信访等方式办理诉讼事项。 网上立案、网上交费。请登录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bjbxqh.com/)、河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端)、律师服务平台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交费等相关诉讼事务。 采取邮寄方式递交诉讼材料。网上立案审核通过后,如需递交纸质材料或者在线提交立案材料确有困难,可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至: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和准确、清晰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低风险地区的当事人可以到当地法院进行远程立案,相关法院会按照跨域立案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及时办理立案手续。 3、提倡通过线上调处纠纷。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端多元解纷或PC端(http://tiaojie.court.gov.cn,谷歌浏览器)在线申请调解纠纷。 4、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方式进行案件查询、联系法官、诉讼咨询等,也可以直接联系案件承办人或书记员以邮寄方式进行办理。根据法律规定,本院会通过移动微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全国统一送达平台、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等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5、网上信访。请登录http://ssfw.bjbxqh.com/或者百度"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进入到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页面,登录后在首页左侧栏目下找到“网上立案”,点击进入申诉信访。 电话信访。请在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拨打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信访值班电话:0371-68000386(涉诉信访)、0371-68000320(涉执信访)。 邮件信访。请将信访申诉材料、身份证明以及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信访部门(郑州市上街区新安东路128号;邮政编码450041)。 本院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因疫情防控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5日 附: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诉讼服务电话 诉讼服务热线电话:12368 立案联系电话 民事行政立案:0371-68930224 执行立案:0371-68112368 各团队诉讼服务联系电话 诉前调解:0371-68000706 刑事团队:0371-68930223 行政团队:0371-68111982 民事团队:0371-68930225、0371-68000302 审监团队:0371-68005081 家事团队:0371-68005075 速裁团队:0371-68922310 执行一团队:0371-68000900、0371-68000903 执行二团队:0371-68000902、0371-68000307 执行局内勤:0371-68000320 信访部门:0371-68000386
        ·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减少群众走访及信访接待场所可能带来的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和申诉信访渠道畅通,自2022年1月10日起,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暂停线下立案、开庭、听证、案件查询和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可通过线上立案、远程开庭、电子送达、远程申诉信访等方式办理诉讼事项。 1、网上立案、网上交费。请登录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 ssfw.bjbxqh.com/)、河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端)、律师服务平台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交费等相关诉讼事务。 2、采取邮寄方式递交诉讼材料。网上立案审核通过后,如需递交纸质材料或者在线提交立案材料确有困难,可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至: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和准确、清晰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低风险地区的当事人可以到当地法院进行远程立案,相关法院会按照跨域立案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及时办理立案手续。 3、提倡通过线上调处纠纷。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端“多元解纷”或PC端(http://tiaojie.court.gov.cn,谷歌浏览器)在线申请调解纠纷。 4、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 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方式进行案件查询、联系法官、诉讼咨询等,也可以直接联系案件承办人或书记员以邮寄方式进行办理。根据法律规定,本院会通过移动微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全国统一送达平台、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等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5、网上信访。请登录 http://ssfw.bjbxqh.com/或者百度“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进入到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页面,登录后在首页左侧栏目下找到“网上立案”,点击进入申诉信访。 电话信访。请在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拨打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信访值班电话:0371-68000386(涉诉信访)、0371-68000320(涉执信访)。 邮件信访。请将信访申诉材料、身份证明以及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信访部门(郑州市上街区新安东路128号;邮政编码450041)。 本院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九日 附:法院各业务部门联系电话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各业务部门 联系电话 诉讼服务热线电话:12368 立案联系电话 民事行政立案:0371-68930224 执行立案:0371-68112368 各团队诉讼服务联系电话 诉前调解:0371-68000706 刑事团队:0371-68930223 行政团队:0371-68111982 民事团队:0371-68930225 0371-68000302 审监团队:0371-68005081 家事团队:0371-68005075 速裁团队:0371-68922310 执行一团队: 0371-68000900、0371-68000903 执行二团队: 0371-68000902、0371-68000307 执行局内勤:0371-68000320 信访处:0371-68000386
        · (2021)豫0106破8号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豫01破申190号之一民事裁定,本院于2021年10月15日受理郑州龙腾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郑州晴馨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本院采取摇号方式选定河南威鼎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指定河南威鼎律师事务所担任郑州晴馨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李智丁。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 (2021)豫0106破8号 本院根据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豫01破申190号之一民事裁定,于2021年10月15日受理郑州龙腾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郑州晴馨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晴馨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11月11日指定河南威鼎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晴馨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12月1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王鼎国贸大厦三号楼七层;联系人:李智丁;联系电话:13607690623;邮箱:lizhidinglawyer@163.com。债权人也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hnfypcpt.com/)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晴馨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1年12月15日10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或采用线上方式(视疫情形势酌定)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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