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法院新老法官交替存在的“青黄不接” 问题,让考入法院的青年人才尽快掌握审判知识和审判技巧,尽快投入审判岗位,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充分发挥法院优秀资深法官在思想政治、职业品德、司法经验、司法技巧、司法作风等方面的带教、示范和传承作用,加快提高青年干警的司法能力,形成法官司法能力培养的长效机制,嵩县人民法院在总结以往青年干警培训计划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方法,积极实施“雨露计划”,让用人机制活起来,优秀人才学起来,资深法官带起来。
党组重视 让计划实施起来
为了使“雨露计划”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嵩县法院成立了青年人才培养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的为领导小组成员,在院政治处设立办公室,负责青年人才培养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考评考核等工作,院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审管办、后勤服务中心具体承担“雨露计划”各项工作实施。“雨露计划”坚持单位组织培训与导师培养相结合;坚持由政治处统一组织、指导、规范与各部门结合岗位职责实际实施相结合;坚持导师积极指导和青年干警独立完成工作相结合;坚持在政治思想、司法理念上教育引导与业务能力的实践锻炼相结合,切实提高青年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优中选优 把“教练”定下来
为了给年轻干警配备出德才兼备,业务精通的“教练”,该院从业务部门领导、优秀资深法官中选聘导师,聘任期为2年。要求导师应具备了以下条件:一是道德品质优秀,模范作用强,廉洁自律,作风严谨,积极向上。二是业务能力强,理论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一般具有15年以上法院工作经验。三是工作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善于做政治思想工作。四是经各业务部门推荐,经政治处审核确定,然后统一聘任,颁发聘书。
“教练”有了,就要对新录用干警进行培训。培训类型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日常业务培训、预备法官资格培训业务分类培训,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政务人员等人员分类培训,培训形式坚持接受上级法院统一培训与单位根据实际自行组织培训相结合,导师培养与岗位练兵相结合。并且,鼓励青年干警和初任法官庭审观摩、参加案例研讨和审判理论调研。在培训内容方面,主要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围绕专业知识、岗位技能、信息化运用能力等开展培训,认真组织法官助理、书记员培训。围绕专业知识、业务技能、体能素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等内容,认真组织司法警察培训。围绕政治理论、形势政策、综合管理、机关实务等内容,认真组织司法政务人员培训。
打造院校合作平台。搭建法律院校学教平台,联合法律院校定期开展学术研讨和热点难点问题专题讨论等活动,营造法院内部良好的学习氛围。由政治处组织,协同办公室,定期邀请法律专家或本院资深法官就法律前沿问题、最新司法政策、典型案件或新类型案件处理等内容进行集中授课,提升提升干警知识积累和业务水平。
“手把手”教 让业务熟起来
为了尽快让该教的教,该学的学,嵩县法院采取分类结对方式,原则上资深法官与青年法官应在同一业务部门,一名资深法官指导1名对象,形成“一对一”辅导组,通过传、帮、带,有针对性地进行个性化培养指导。
一是把日常指导与随案指导相结合。日常指导以社情民意和工作规范等为主要指导内容,重点对相关的社情民意和工作程序等进行指导;随案指导以审判业务工作为主要指导内容,重点立足类案、个案的审判规律进行专业指导,对辅导对象的裁判思维形成、实务经验总结、疑难案件审理等方面进行个性化指导。二是进行有针对性指导。对新招录书记员,有针对性地去培养他们办理庭前准备事项、进行庭审记录、校核裁判文书等审判辅助性工作的能力;对初任法官,通过指导庭审活动、检查办案质量、解答疑难问题等方式,向初任法官传授法律适用、驾驭庭审、制作裁判文书和司法调解等方面的审判技巧。着力提高初任法官辨别证据真伪、判断事实真相、平衡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等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思想引导制度。由导师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帮助青年干警提高思想觉悟,恪守职业道德,增强廉洁意识,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四是辅导讲评。要求导师至少每月对指导对象进行一次辅导,点评工作,总结成绩,指出问题,明确改进方向,对指导对象提出的各类问题进行答疑或专题辅导。五是定期汇报。指导对象每季度向导师作一次工作汇报,提出指导需求和重点,导师据实评价,报政治部门备案。六是一年一考核。培养期间,政治处对指导对象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新招录书记员组织审判辅助业务技能竞赛,对初任法官组织审判技能竞赛。同时,对导师进行考核,对于认真履行职责、指导效果良好的导师,给予表彰奖励。
通过实行导师制培养,选派优秀资深法官担任新招录干警和初任法官的导师,以“传帮带”的方式,为青年干警成才把好方向,奠定基础,加大对青年干警的培养、教育和指导力度,切实提高新招录干警和初任法官的业务技能、职业精神和责任意识,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
建档考核 奖励机制建起来
建立“雨露计划”管理台账,重点记载研究成果、工作业绩、参加培训、文章发表、案件办理、重大课题调研、表彰奖励等内容。指导期限届满,指导对象进行自我总结,以书面形式重点汇报被指导期间的收获体会、工作业绩等相关情况,由指导法官填写鉴定意见,经业务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政治处。政治处协同相关部门及辅导法官对指导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指导对象选拔任用和导师个人年度业绩考核的依据,保证人才队伍建设质量。
在研究室组织协调下,每个辅导组每年合作完成一个调研课题,审判业务岗位辅导组每年合作完成一篇案例分析,调研课题与案例筛选,由辅导组自行确定,报院政治处和研究室备案。宣传调研竞赛成绩计入年终考核。由监察室组织,协同审管办,每半年进行一次案件质量评比,每个辅导组为一组,评比成绩计入年终考核,是个人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建立法律沙龙载体,为青年干警和资深法官之间、青年干警之间交流思想、学习业务、研讨案件、调研理论提供平台。由辅导导师轮流主持,每期由主持人确定一个主题,主题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疑难案件、审判难点、法律解读、政策学习等内容。活动以自由辩论的形式展开,发言要求脱稿,以锻炼青年干警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每月举办一次,或超过三人参加,并提出了需要交流、讨论的问题时,经政治处备案后举办,院政治处协同办公室安排活动场所。
组成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选配业素质高、有活力的青年干警组成志愿者服务队,由院政治处组织青年志愿者定期到敬老院、聋哑学校等地方献爱心,节假日上街宣传法律知识。
对“雨露计划”成员予以有效激励,鼓励早出成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在全国、全省学术论文征文比赛中获奖的,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学术文章、调研成果、案例分析等在国家级、省级载体发表的,分别给与辅导组奖金800元和600元。案件质量评比前三名的辅导组,并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调研成果和审判质效评比成绩计入年终考核,前三名的辅导组,分别给与通报表扬或奖励,并作为个人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依据。被确定为“雨露计划”成员,发展比较稳定,为法院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干部提拔、使用时要优先考虑。
法院还拿出一定的经费对本单位“雨露计划”成员的进修培训、学术活动、考察交流、购买学习资料、出版学术着作、物质奖励等予以重点保障。
通过上列各种措施的落实,嵩县法院“雨露计划”已初见成效,近两年法院招录的年轻干警在“教练”的帮教下,很快掌握基本审判要领,很快将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完成了角色转换,充满活力的投入到了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