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末夏初,燕语鸠鸣。6月4日下午,笔者跟随光山县法院刑一庭的法官们,在颠簸的路况中,来到了家住光山县杨墩村的李霞(化名)家中。李大娘今年快70了,但其硬朗的身体、灿烂的笑容使老人看起来很年轻。见到刑一庭庭长梁焱的时候,老大娘立即站起了身子,快步上前拉住了梁焱的手聊起家常。在略带缓慢的语调中,得知,一年前老人的生活并不如现在这般安逸。李大娘一生婚姻曲折,两位丈夫都已去世,由两个同母异父的儿子照料她晚年生活,但因赡养问题,兄弟俩常有间隙,去年另外一件事让兄弟俩反目。
那是2013年的夏天,和大部分的农村邻里纠纷一样,李大娘长子王同(化名)在处理自家房屋后墙漏水时,次子王刚(化名)的妻子周凤(化名)以影响交通为由,反对并阻止王同施工,二人言语争执随后发生厮打。次日12时许,王刚的儿子、女儿到王同家,要求王同向周凤道歉,言语不和双方再次发生厮打。接着,王刚赶到现场,与王同的妻子赵琴(化名)撕扯时致其摔倒,造成骶骨骨折,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属轻伤。因王刚涉嫌故意伤害罪,检察院提起公诉,光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该院法官多次走访亲邻调查取证,同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试图达成和解。但因被害人情绪激动,矛盾激化,拒绝和解,法官几次无功而返。2013年12月1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综合被告人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考虑被告人与被害人两家之间的亲情关系,依法判决有期徒刑七个月,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8000余元。
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2014年4月,王刚刑满释放,兄弟俩枕戈待旦,冲突有可能再度发生,甚至再次升级,刑一庭法官们一直没有放下的心又再次悬了起来,为此特意把两家人召集到一起,在村干部和氏族亲友的帮助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请出年近七旬的老母亲。在法官的良苦用心下,王刚与王同尽释前嫌,并承诺会共同赡养老母亲,让老母亲颐养天年。老人告诉我,就在我们此行前夕,法院的法官百忙之中再次来到村里,看到老人家衣食无忧、儿媳尽孝,才真正放下心来。“我这辈子没有打过官司,以前听说法院,觉得是一个很严肃的地方。没想到老了,还有法官来看望我,我这两个儿子今天能这么孝顺我,真要好好感谢法官啊!”老人家语重心长的感叹。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隐藏着世间最普通最真挚的感情,而这些感情往往在柴米油盐的琐碎生活里被忽略。我们的法官要做的,除了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更应该唤醒人们内心的良知。“每当当事人看到我流露出真实的笑容时,就是我最幸福的时刻。”梁焱法官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