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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案例评析

        关于原告贾荣团诉新乡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赔偿一案的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09-08-24 10:29:18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新乡市det365官网登录_365bet怎么设置中文_best365官网苹果下载人民法院(2008)卫滨行初字第7号判决书

            2、案由:行政赔偿

            3、诉讼双方:

            原告:贾荣团,男,1963年5月4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张广平,河南天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新乡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于树森,局长

            委托代理人:张文顿,法规科主任

            委托代理人:史瑞芳,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河南省新乡市det365官网登录_365bet怎么设置中文_best365官网苹果下载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贾某某、审判员:胡某某、人民陪审员:闫某某

            6、审结时间:二00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二)诉辩主张

            1、具体行政行为:

            2004年9月17日,新乡市det365官网登录_365bet怎么设置中文_best365官网苹果下载贾屯村村委会以公平招标的方式,和本村村民贾荣团签订《新菏铁路复线起土承包合同》将198亩土地承包给原告贾荣团,原告利用修建12个鱼塘,对原有大坑进行了平整,准备养鱼、种莲。被告新乡市国土资源局接村民上访举报后调查,于2004年12月2日,向原告贾荣团下达国土监字(2004)第49号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听侯处理,又于2005年1月10日对原告贾荣团新国土监字(2005)1001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贾荣团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使用198亩国有土地从事养殖业和种植业,属于非法占用国有土地的行为,处罚如下:一、限贾荣团在30日内恢复土地原状,二、对贾荣团处以罚款105.5894万元。原告贾荣团不服,经复议诉讼后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年1月13日,该院作出(2005)豫法行经字第0013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新乡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新国土资监(2005)1001号行政处罚决定。2008年1月8日,原告贾荣团向被告提出书面行政赔偿申请。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给予赔偿。

            2、原告及委托代理人诉称:

            1998年7月,由于新菏铁路增建二建工程需取土,郑州铁路局郑州工程指挥部和新乡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新菏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取土用地协议》,郑州铁路局郑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取得新乡市det365官网登录_365bet怎么设置中文_best365官网苹果下载平原乡贾屯村西南侧,东邻基本农田,西邻贾太湖,南邻新菏铁路,北邻基本农田,面积198亩土地的临时取土用地使用权。新菏铁路建设临时取土结束后,有关部门未依法对该宗地进行复垦,致该宗地荒芜。2004年9月17日,由贾屯村两委会研究和贾屯村党员群众代表会议通过,经过公开招标,我与贾屯村委会订立了该宗地的承包合同,并向贾屯村委会交纳了承包费29万元。该宗地承包合同订立后,我投入大量资金对该宗地大坑进行了平整施工,种植了9500多棵生杨,从事养殖和种植业。2004年12月2日,被告向我下达了国土监字(2004)地49号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我停止违法行为。2005年1月10日,被告向我作出了新国土资监(2005)1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我30日内恢复土地原状。由于被告的违法行政行为,致使我被迫停止施工,树苗被迫砍掉,水产养殖被迫停止,订立的合同由于无法履行,定金无法收回,往返北京、郑州食宿、路费、诉讼费及律师费高达几十万元,加上工程费用等损失,我几乎倾家荡产,经济上遭受巨大损失。2006年1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豫法行终字第00133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告行政行为违法,撤销了被告对我的新国土资监(2005)1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08年1月8日,我向被告提出了书面行政赔偿申请,但被告至今未予处理,明显违法。为维护我的合法财产权益,故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1、确认被告逾期不予赔偿我财产损失的行为违法,并判令被告赔偿我欠款利息损失、树木损失、误工损失、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损失、工程费用损失、渔业收入损失、诉讼费用损失等财产损失2000000元。2、所有涉案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举证由:1、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邮局邮递证明及回执3、荆怀武、贾光海、李庆林证词4、平原乡贾屯村委证明5、贾屯村委与贾荣团土地承包合同6、贾荣团与李庆林管理合同7、贾荣团与荆怀武荒坑工程施工合同二份8、原告与荆保峰、藏成刚莲芽供应合同。

            3、被告及委托代理人辩护意见:

            涉案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原告未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擅自利用土地,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我局有权要求原告占用土地。原告在诉状中所称损失虚假,无相关证据不能成立。2004年12月2日我局通知原告停止违法行为时,原告只是对该土地上原有大坑进行了简单的平整,准备养鱼,并无其它投资情况。后来也没有停止适用该土地行为,原告所提赔偿损失无事实根据,与我局行政行为无利害关系,应驳回其请求。

        (三)事实和证据

            新乡市det365官网登录_365bet怎么设置中文_best365官网苹果下载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新乡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新国土资(2005)1001号行政处罚决定已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因该行政行为给原告贾荣团造成损失的,原告贾荣团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被告应赔偿原告贾荣团造成的直接损失。按照相关解释,本案直接损失包括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开支。原告贾荣团未提供该方面的证据,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告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失的事实提供证据,故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应驳回原告贾荣团要求被告新乡市国土资源局赔偿其钱款利息损失、树木损失、误工损失、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损失、工程费用损失、渔业收入损失、诉讼费用损失等财产损失200万的诉讼请求。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1、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邮局邮递证明及回执

            3、2004年12月2日调查笔录一份及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一份;

            4、2004年12月24日现场勘测笔录一份、土地行政案件调查笔录一份;

            5、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国资复(2005)第2号行政复议决定一份;

        (四) 判案理由

            本案经上述有效证据及庭审质证,合议庭合议后认为:新乡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新国土资(2005)1001号行政处罚决定已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因该行政行为给原告贾荣团造成损失的,原告贾荣团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被告应赔偿原告贾荣团造成的直接损失。按照相关解释,本案直接损失包括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开支。原告贾荣团未提供该方面的证据,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告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失的事实提供证据,故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驳回原告贾荣团要求被告新乡市国土资源局赔偿其钱款利息损失、树木损失、误工损失、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损失、工程费用损失、渔业收入损失、诉讼费用损失等财产损失200万的诉讼请求。

        (五)定案结论

            河南省新乡市det365官网登录_365bet怎么设置中文_best365官网苹果下载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贾荣团要求被告新乡市国土资源局赔偿其钱款利息损失、树木损失、误工损失、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损失、工程费用损失、渔业收入损失、诉讼费用损失等财产损失200万的诉讼请求。

        (六)解说

            如果发现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方面确有错误的话我们决不搞官官相护,也决不会因为对方是权力机关而偏袒对方,让老百姓告状无门有冤无处诉,我们会争取最大的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最大的努力。

                                                       新乡市det365官网登录_365bet怎么设置中文_best365官网苹果下载法院  刘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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