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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09-08-24 10:23:29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新乡市det365官网登录_365bet怎么设置中文_best365官网苹果下载人民法院(2008)卫滨民一初字第173号

            2、案由:劳动争议

            3、诉讼双方

            原告:河南逐鹿变压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宪和  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福全  处长

            委托代理人:尚志军  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新乡逐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龙  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尚志军  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莉,女,1962年12月18日生,汉族,河南逐鹿变压器有限公司职工,委托代理人:李燕迟,男,1961年10月14日生,汉族,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河南省新乡市det365官网登录_365bet怎么设置中文_best365官网苹果下载人民法院

            审判长李新伟,审判员谢红梅 胡文兵

            审结时间二00八年十月五日

           (二)诉辩主张

            1、二原告共同诉称:李莉原来是新乡逐鹿公司的员工,因李莉长期不上班,新乡逐鹿公司通知李莉终止劳动关系,并于1997年4月16日向劳动管理部门备了案。河南逐鹿公司是新乡逐鹿公司与其他企业法人于2001年2月19日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李莉既未与河南逐鹿公司签过劳动合同,也未到河南逐鹿公司工作过。故请求法院判决河南逐鹿公司与李莉不存在劳动关系,新乡逐鹿公司与李莉已终止劳动关系。

            2、被告李莉辩称:1995年5月新乡市市政府为照顾现役军人家属,将我安排到新乡逐鹿公司二车间工作,1995年5月16日我向新乡逐鹿公司交了2000元风险抵押金并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持续期间,我对工作兢兢业业。1997年新乡逐鹿公司以效益不好,让我回家休息,在家休息期间,新乡逐鹿公司未发过生活费,也没有通知过关于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事情。新乡逐鹿公司诉称我们1997年4月16日终止了劳动关系没有事实依据。河南逐鹿公司是由新乡逐鹿公司和新加坡豫新国际有限公司合资后登记注册的一个中外合资企业,新乡逐鹿公司已将厂房、设备,全部投入到河南逐鹿公司,新乡逐鹿公司人员已集体转到河南逐鹿公司名下,我自然也是河南逐鹿公司员工。我请求法院判决河南逐鹿公司为我补缴社会保险金及滞纳金,退还风险抵押金2000元,给付2007年元月到11月生活费,每月250元,计2750元,为我安排工作,如不安排工作,每月支付250元生活费直到安排工作为止。

            (三)事实和证据

            被告李莉1995年5月到原告新乡逐鹿公司二车间绕线圈工作,并于1995年5月16日向新乡逐鹿公司交风险抵押金20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1997年原告新乡逐鹿公司让被告李莉回家待岗休息至今。在此期间,原告新乡逐鹿公司没有给被告李莉发放工资或生活费。1997年4月16日河南逐鹿公司在新乡市劳动保险公司为被告李莉办理了停保手续,被告李莉在2007年10月份得知原告河南逐鹿公司拖欠应为自己交纳社会保险费后,于2007年12月3日向新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请求是1、依法裁决河南逐鹿公司和新乡逐鹿公司为其补缴所欠社会保险;2、退还风险抵押金2000元;3、给付2007年元月至11月份生活费,按每月250元,共计2750元;4、要求为原告安排工作,如不安排工作按每月250元支付生活费,直至安排工作之日为止。2008年元月21日新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新劳仲案字(2007)第248号裁决书,裁决:1、在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河南逐鹿公司为李莉补缴1997年5月至裁决书生效之日的养老、失业社会保险金以及按新乡市医疗保险规定为李莉缴纳医疗保险金(具体数额均以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数额为准,个人负担部分由李莉承担)。河南逐鹿公司并承担相应的滞纳金;2、在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河南逐鹿公司为李莉安排工作岗位,逾期不安排按每月支付给李莉生活费250元;3、在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河南逐鹿公司给付李莉回家休息期间(2007年10月3日至2007年12月3日)生活费500元;4;在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河南逐鹿公司退还李莉风险抵押金2000元。原告河南逐鹿公司、新乡逐鹿公司均不服该仲裁裁决书,于2008年2月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

        另查明:新乡逐鹿公司成立于1997年1月28日,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郑龙,企业住所地位于新乡市人民路36号。河南逐鹿公司成立于2001年 2 月19日,企业性质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郭宪和,企业住所地位于新乡市人民路36号。河南逐鹿公司系新乡逐鹿公司与新加坡豫新国际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新乡逐鹿公司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入合资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表显示:新乡逐鹿公司将其固定资产转入河南逐鹿公司,河南逐鹿公司机构设置与劳动定员表显示:合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河南逐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合资双方共同推荐,董事会聘任,其他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新乡逐鹿公司现有职工基础上选聘,其缺额部分合资企业可以按照政府劳动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向社会公开招聘。

        再查明:根据2008年8月27日新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显示:河南逐鹿公司(单位代码:410700001154).于1987年3月投保,截止2008年8月底,有参保人员262人,新乡逐鹿公司(单位代码:410700008892)无参保人员和征缴计划。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1、新乡市职工社会保险基金减少登记表,证明双方已终止劳动关系,且在劳保部门备案。2、新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新劳仲案字(2007)第248号仲裁裁决书一份;3、新乡逐鹿公司风险金抵押收据一份;4、欠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的证明三份;5、工作证复印件一份;6、新乡逐鹿公司固定资产明细表一份,河南逐鹿公司的机构设置与劳动定员一份,7、2008年8月27日调取新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证明一份,该证据显示河南逐鹿公司于1987年3月参保,参保人员262人,新乡逐鹿公司无参保人员和征缴计划。

            (四)判案理由

        新乡市det365官网登录_365bet怎么设置中文_best365官网苹果下载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事实和证据认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庭审中,被告李莉称2001年河南逐鹿公司成立,其被选调到河南逐鹿公司,与河南逐鹿公司机构设置与劳动定员表中显示的职工来源相互一致,可以证明原告河南逐鹿公司与被告李莉存在劳动关系。原告河南逐鹿公司应当为被告李莉缴纳社会保险金,新乡逐鹿公司至今无人员参保,被告李莉原系新乡逐鹿公司职工,根据新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可以看出,原告新乡逐鹿公司以河南逐鹿公司名义为被告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1997年4月,河南逐鹿公司为被告李莉办理停保手续,并停交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不当。故被告李莉要求原告河南逐鹿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请求,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用人单位应为符合条件劳动者安排工作,如不安排工作,应当向被告支付生活费。原告新乡逐鹿公司收取被告风险抵押金2000元,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由新乡逐鹿公司返还给被告李莉。被告李莉要求原告河南逐鹿公司给付2007年元月至2007年11份的每月250元生活费的请求,因被告未在法定时效内主张权利,故对于其在时效内即2007年10月30日至2007年12月30期间的生活费,本院予以支持。

            (五)定案结论

        新乡市det365官网登录_365bet怎么设置中文_best365官网苹果下载人民法院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七日内,原告河南逐鹿变压器有限公司为被告李莉补缴1997年5月起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具体数额以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数额为准,个人负担部分由被告李莉承担)。原告河南逐鹿变压器有限公司并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二、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原告河南逐鹿变压器有限公司为原告李莉安排工作岗位,逾期不安排每月支付生活费250元。

            三、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原告河南逐鹿变压器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李莉(2007年10月3日至2007年12月3日)生活费500元。

            四、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新乡逐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退还给被告2000元风险抵押金。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河南逐鹿变压器有限公司承担。

            (六)解说

            这是一起因企业效益不好,让职工在家待岗,后又发生企业合并,原企业构成违约的劳动争议案件。这起劳动者争议的关键是变压器厂被合并,它的权利义务如何承担问题。法人组织本身的变更,主要为分立、合并两种情况。分立是从原来的一个法人当中分出两个或者多个法人组织;合并是将原来的两个或者多个法人合并成一个新的法人组织。《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不能因为原来的法人组织分立或者合并了,它们过去的债权或债务就可一笔勾销了,而必须由新的分立组织或合并组织来承担。如果过去一个法人身上的债务,现在分成两个法入,那就要由这两个法人来向对方偿还。如果说过去有两个债权法人合并了,那么就变成了一个债权法人,分别欠这两家债的人就可一并偿还。

                                                   新乡市det365官网登录_365bet怎么设置中文_best365官网苹果下载法院:张红丽

                                                            2009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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