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制度”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司法公正的主要依据,也是强化法院内部监督、制约的基本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廉政监督卡制度。按照省高院制定的十件实事活动,我院设计并印制了廉政监督卡,每案一卡,让当事人对每起案件进行监督,确保案件廉洁高效公正。
二是严格落实错案追究制度。我院组织干警学习了《错案责任终身制追究办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定时召开错案听证会。
三是通过审委会严把案件质量关。我院建立了审委会例会制度,每周四为审委会讨论研究案件及学习业务时间。每月集中一次时间对发还改判案件进行研究,承办人要向审委会汇报案件情况,评查办要进行评查,进行责任追究。
四是将“四项制度”落实到实处。在工作中建章立制,完善配套规定在案件查处中,坚持四不放过。即:问题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纪律人员没有到教育不放过。做到“三个结合”,即:处罚与教育结合,批评与表扬相结合,调查处理与跟踪监督相结合,为思想制度的落实提供了有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