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注册会计师、一级建造师、职业医师等各类从业资格考试以及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吸引了大批考生报名参加,然而这类考试通过率很低,证书非常难拿到手,犯罪分子瞄准了这一巨大的“知识市场”,借口提供助考、培训、样卷、答案、甚至是“代考”等,设计骗局大肆诈骗考生钱财。
2018年5月,周某某为了骗取钱财,注册了微信“A,XX助考”,以自己能够提供作弊工具传递答案,保证护士们的考试能过为名,流窜到新乡市区及县区的几家医院寻找目标,收取21名被害人每人费用1500元。在护士职称考试时,交钱的被害人发现联系不上周某某。被告人周某某到案后称自己没有能力提供答案可以让护士们过职称考试。对自己诈骗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卫滨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21名被害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周某某家属已退出涉案全部赃款,取得了21名被害人的谅解。根据被告人周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5000元。
承办法官李惠萍提醒大家:投机取巧买答案不仅会使考生损失钱财,造成心理负担,还会白白浪费一年一次的考试机会。各位考生朋友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放弃走捷径的侥幸心理,认真复习、诚信考试。不听信、不传播所谓的“助考”谣言,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如果考生已经上当受骗,请仔细保存、固定相关聊天记录以及手机号、银行卡号等骗子的相关信息,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